2017年1月24日星期二

追求屬靈恩賜≠得生命

我創業受挫後,信主蒙恩
我叫新生,出生在臺灣,1978年19歲的我依親與父母到美國生活。後來因著自己有創業的夢想,在父母出資幫助下,我開了一個汽車零部件受理店,但後來因找不到銷售渠道,這個店被迫關門,我的創業夢也隨之破滅了。因著賠了錢,父母常常給我臉色看,還不時用各種話諷刺、挖苦我,讓我還錢給他們,我心裡很痛苦。這時我想起在開店期間,我接觸了附近教堂裡的楊牧師夫婦,他們邀請我去過幾次教堂,在那裡我感受到和諧有愛,心靈可以得到平靜。面對父母對我創業失敗還賠了錢的態度,我感覺到家裡比不上教會有溫暖、有愛,於是我想到教堂平復一下心情。我來到了教堂,看到楊牧師他們免費幫助人,我從心裡受感動,看到弟兄姊妹都遵守主的教導追求做好人,我覺得這裡是世界的淨土,於是在1981年感恩節那天我受洗歸了主。感謝主,自信主後我看到了神的祝福、恩典滿滿。1983年我結了婚,婚後第二年我和妻子離開了父母,搬到了美國中部一個小鎮的飛機修護學校學習,也在一處華人教會聚會,我們除了上班外其餘時間都在教會服事。這個教會雖然小,但很火熱,大家的信心都很大,信徒也很多。到1986年我成為一名正式的機場維修人員,有了一份穩定的工作,也有了自己的第一個孩子。工作、生活都一帆風順,讓我覺得跟隨主後我進入了迦南美地,有主的同在我感覺有幸福,常常活在喜樂中。

我回到家鄉臺灣傳福音建立教會
1990年,妻子提起想回臺灣給家人傳福音,並想在我們當地建立教會。我們經過禱告,於1992年全家回到了臺灣。剛回臺灣時,所在的教會裡信徒很少,但通過我們不斷地努力,在五年的時間裡和當地的弟兄姊妹一起配合慢慢把教會建造起來了,教會如一盆火,信徒越來越多,大家也信心百倍地跟隨主。看到大家不懈努力建造起來的教會有主的祝福越來越好,我心裡感到喜樂,也感謝主的祝福、恩典,更加有信心跟隨主。
7年後我重新回到美國進入靈恩派教會
後來因著一些事情的變故,1999年我們全家又回到了美國生活,我和妻子決定好好在美國安頓下來,盼望有一個新的開始。
回到美國後,我們找到了靈恩派,開始了新的事奉。也讓我有了新的認識與追求。牧師告訴我們:「聖經上說:『聖靈顯在各人身上,是叫人得益處。這人蒙聖靈賜他智慧的言語,那人也蒙這位聖靈賜他知識的言語,又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信心,還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醫病的恩賜,又叫一人能行異能,又叫一人能作先知,又叫一人能辨別諸靈,又叫一人能說方言,又叫一人能翻方言。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、隨己意分給各人的。』(哥林多前書12:7-11)所以我們要追求被聖靈充滿,這是屬靈的恩賜,只有被聖靈充滿的人才是有屬靈生命的人。特別是方言禱告,這是我們每個人都必需求的,因為我們得到說方言的恩賜,我們的屬靈生命才會提高層次。若只是悟性禱告靈性層次就提不高,主來我們能不能進天國就不好說了……」從此以後我們教會開始追求各種恩賜,得到說方言恩賜的人是最多的。我看到牧師一按手禱告後,有哭的、有笑的、有突然就倒下的、有說著方言就停不下來的……每次唱詩結束後弟兄姊妹都會用方言禱告,但我卻禱告不出來,我想是我不屬靈吧!因此我苦惱為什麼我沒有任何恩賜,連最常見的方言恩賜都沒有。我很無奈,只有安慰自己:不要著急,是我有恩賜的時候還沒有到吧!
教會追求被聖靈充滿的景況讓我困惑
慢慢地教會得到方言恩賜的人越來越多,但我覺得追求這些恩賜、追求被聖靈充滿後,教會裡的弟兄姊妹越來越不注重講解聖經、實行主的話了,所做所行也無法見證主。記得有一次小兒子從教會回來後說:「我看教會和社會差不多,我不想去聚會了。」其實我也有同感。慢慢地,我越來越感受不到聖靈作工了,開始懷疑:這樣追求被聖靈充滿到底是不是出於聖靈的?還有每次聖餐掰餅的時候,教會就成了一個認罪的場所,端起葡萄酒的那一刻,我們都為我們犯的罪懊悔,但認完罪回到現實生活中又開始身不由己地犯罪。起初火熱的教會景況再也找不回來了,我也為活在罪中不能自拔而苦惱。我試圖通過多禱告、多讀經、多看屬靈書籍來解決活在罪中無法自拔的問題,但都無濟於事。特別是當我看到主的話說:「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,人若不重生,就不能見神的國。」(約翰福音3:3)我心裡就滿了恐懼與擔憂。我還活在罪中不能實行出主的教導,我還會發脾氣、會嫉妒人、會恨人,還會戀慕情慾,甚至還會為了個人的利益而撒謊……雖然認罪悔改,但是認完罪後又身不由己地繼續犯罪,這樣怎能達到重生呢?我常常想:若追求被聖靈充滿得到各種恩賜與我們得救有關,那為什麼教會越求越看不到主的祝福呢?我們這樣真的能進天國嗎?……閱讀全文
(轉載自探討東方閃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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